蘇伊士運河管理局(SCA)沒收了Ever Given船,并向日本船東索賠9.16億美元,以彌補在運河堵塞六天期間蒙受的損失。
在埃及法院的裁定之后,該船被捕,SCA宣布該船將被扣留直至支付賠償金,而她的25名船員將無法在此期間離開該船。
3月23日,這艘集裝箱船在引航的北行途中通過蘇伊士運河到達鹿特丹,途中擱淺,最初將大風歸咎于停飛。
經(jīng)過SCA和SMIT Salvage的緊急疏浚和拖船作業(yè),這艘船在六天后終于被釋放,運河得以恢復通行。這艘船隨后被關在運河的大苦湖區(qū)接受技術檢查。
船東Shoei Kisen Kaisha提出的索賠總額包括3億美元的打撈獎金索賠和3億美元的聲譽損失索賠。
租用該船的長榮航空在一份聲明中指出:“在4月12日的船東與SCA之間的會議期間,由于SCA的主張在很大程度上不受支持且缺乏任何詳細的理由,因此未達成共識。”
這家臺灣承運人正在調(diào)查法院命令的范圍,并研究將20,000 teu船舶及其船上貨物分開處理的可能性。
該船的保護和賠償保險公司英國保賠協(xié)會(UK P&I Club)發(fā)表了一份聲明,指出:“美國船級社協(xié)會(SCA)并未為這一特大索賠提供詳細的理由。接地無污染,無人員受傷。
“ SCA提出的索賠還不包括專業(yè)救助者要求其所有人和船體承銷商單獨獲得的救助服務的索賠。索賠的P&I方面相對適度,但有聲譽損失的索賠除外,這是有爭議的。”
UK P&I Club進一步爭辯說,停泊時,該船已完全運轉,其機械和/或設備沒有任何缺陷,并且由稱職的專業(yè)船長和船員全力操作。
它補充說,根據(jù)蘇伊士運河的航行規(guī)則,航行是在兩名SCA飛行員的監(jiān)督下進行的。
該船的技術經(jīng)理Bernhard Schulte Shipmanagement(BSM)表示,在進行逮捕之前,美國航運局(ABS)的檢查已將該船開往塞得港,然后再出發(fā)前往鹿特丹。
BSM的首席執(zhí)行官Ian Beveridge說,該公司已授予SCA訪問航程數(shù)據(jù)記錄器(VDR)以及其他要求的材料和數(shù)據(jù)的權限。